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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40人公布为第一批横州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发布时间:2023-12-27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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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横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了第一批横州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横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横州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市组织开展了第一批横州市 (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审工作。

经各乡(镇) 和各行业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一批横州市 (县)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黄荣新等 40 人,现予以公布。

横州市 (县)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各乡(镇)、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为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 第一批横州市 (县)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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